【連線報導】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大幅翻修,7 月1日起,巿區快速道路將納入高速公路處罰範圍,超速罰鍰從現行1千2百元至2千4百元提高到3千至6千元;但有些巿區快速道路時速上限甚至比高速公路下限60公里還低,但罰款竟一樣高,用路人紛表不滿,地方更覺「霧煞煞」,指恐掀交通風暴。
交通新法
台大土木系交通組教授張學孔認為,快速道路不應視同高速公路開罰。快速道路規劃本意是利用高架空間減少平面車流衝突,目的不在「快速」,不應比照高速公路提高罰鍰。
速限不同實施有困難
台北市共有10條快速道路,每條速限都不同,市民大道高架道路、洲美快速全線及環東大道部分路段速限80公里,建國高架道路、堤頂大道速限70公里,水源快速道路、基隆路快速道路速限60公里,環河快速道路則有50、60、70公里3種速限,信義快速道路一條路就有40、60、70公里之分,超速若得罰3到6千元,衝擊將最大。
北市交通局長林志盈表示,高速公路速限統一,最高時速100公里、最低60公里,民眾可清楚掌握速限;但市區快速道路,每條道路速限不一,甚至同一條道路有多種不同規定,且除了高架路段,還有平面路段,功能性、條件與高速公路相去甚遠。新制眼看7月1日就要實施,中央迄今仍未宣導,擔心屆時會引發民怨。
高雄巿區僅一條快速道路,即銜接國道十號及翠華路間的高架路段,高雄市交通局第一科科長林弘慎表示,目前未研議將比照高速公路超速標準處罰,仍視為一般市區道路。
中市未收到中央指示
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長祁文中則說,根本沒收到交通部任何指示、法令也未明文規定快速道路的定義。他說,台中地區應只有快速道路可能被列入,希望先確定中彰是否被列入,再來討論罰則。
交通部路政司科長劉士銘強調,目前包括快速道路的定義及哪些快速道路納入新法規範,都未敲定,公路總局近期將進行清查並公告。
公路總局養路組長吳鎮封解釋,快速道路將朝介於一般公路和高速公路、車速在70到90公里間、為各鄉鎮市聯絡要道,機車不得進入、非必要路口不會設紅綠燈為選定原則。
開車族林維平說,市區道路使用率比高速公路多,如果市區開車要用高速道路速限要求、提高罰金,簡直在坑錢;林小姐抱怨,交通單位不思改善方案,只會拿民眾荷包開刀,「我就不信重罰有利交通安全」。
開車族有話說
陳先生 45歲
計程車司機
政府搶錢
油價節節升高,政府還這樣搶錢,這樣叫我們怎麼生活下去。
顏瑋廷 19歲 學生
很不合理
若要比照國道罰款,那快速道路的速限也要提升,不然很不合理。
看完心中只有一個字"看"
4 個評論
我被拍的當時時速高達133...呵呵準備花個1900
不過我有種賺到的感覺
因為大家都知道70速限的路其實可以開到80.
前幾天我老婆在速限70的路上開81被照...
我就笑他早知道你也開快一點
要不然保持80就不會被照啦...........
搶錢不是這ㄇ搶ㄉ
看樣子 要大罵嚕
這種狗政府 不知節流 只知鋪張浪廢 掯 掯 掯
虧我還叫狗扁 真是丟臉死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