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弟在4月29日晚上10點多 在二高國道313km處被開未依規定懸掛號牌
(裝置旋轉架器具) 警察是以第12條1項7款來開單(原條文為已領有號牌而
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) 顯然有點不符違規事實. 小弟查了一下應該開
13條1項1款-----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 塗抹汙損牌照 或"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 使不能辨認牌號者"
12條罰3600加吊銷牌照
13條罰2400 (朋友之前有被開過僅繳2400 沒其他事)
小弟想問阿寬大大 能否申訴 有救ㄇ?
小弟最低要求是 能否辦到不要換新牌(手續粉麻煩)
請阿寬大大幫忙想想辦法 謝謝^^
[已註銷]
May 8, 2006
8 個評論
那天有看到一個裁定
還滿有利的
那天有看到一個裁定
還滿有利的
拜託你嚕
只要不換牌就好 該被罰錢 小弟欣然接受^^
一、警察開錯條了,應該是開13條
二、旋轉架不是裝了就要罰,依下面的裁定可知,是要讓牌照不能辨識才能罰喔
旋轉架裁定
一、警察開錯條了,應該是開13條
二、旋轉架不是裝了就要罰,依下面的裁定可知,是要讓牌照不能辨識才能罰喔
旋轉架裁定
當時由於控制盒壞掉 致使大牌無法恢復原狀 才被抓
而且當時警察有拍照存證 真的有妨礙到辨識
說真的 小弟裝那個 也是想逃避被測速照相 翹了後 真的無法拍到車牌
若是申訴成13條的話 是否誠如我朋友被開那樣
毋須換牌 僅繳2400塊即可呢?
請阿寬大大指點 謝謝^^
喔 謝謝^^
有經驗車友 歡迎提供寶貴經驗
當時的處理流程是牌照去裁決所繳回,一併繳交3600元罰款,然後拿著單子去監理所驗車(驗車免費),然後重新申請牌照好像是1250元 😈
當時也是揹大管降車身17"鋁圈,因為懶得復原了,請黃先生幫忙又花了3500元。因為驗車又要排隊,所以整個流程跑下來花了快一天才搞定 :(
因為要重新驗車,所以祝你好運囉!~
當時的處理流程是牌照去裁決所繳回,一併繳交3600元罰款,然後拿著單子去監理所驗車(驗車免費),然後重新申請牌照好像是1250元 😈
當時也是揹大管降車身17"鋁圈,因為懶得復原了,請黃先生幫忙又花了3500元。因為驗車又要排隊,所以整個流程跑下來花了快一天才搞定 :(
因為要重新驗車,所以祝你好運囉!~
謝謝swai ho 大大的回答^^
小弟去申訴嚕
看看能不能 改開13條 比較簡單
不然 也只能換牌 驗車了 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