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源 TIFC 熊 熊熊 Apr 6, 2006 收到2張沒印象的裁決書??? 最近收到2張已過期的裁決書內容如下: 違規時間:91年11月09ㄖ08:12 原舉發到案ㄖ:92年01月02ㄖ前 違規地點:未註明 舉發違規事實: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(56條1項11款) 處罰主文:一.罰鍰NT1200元限95年4月26ㄖ前繳納 二.自95年4月27ㄖ起加倍罰鍰2400元並限95年5月11ㄖ前繳納逾期依法強制執行 第二張為同ㄖ的17:41 因為年代久遠根本沒印象了,違規車輛為營業車已賣掉好久了 阿寬大大還有救嗎? 9 9 個評論
? [已註銷] Apr 6, 2006 嗯~~問到我的密技了!!! 這個就是所謂的"路邊停車不繳費"的罰單 過期了被double的情形 一般人被開這種單多半摸摸鼻子繳錢了事 不過我硬是給他提出異議 然後板橋地院也"明察秋毫"的撤銷了原處分~~ 明天星期五....比較沒空 週末我再把異議狀改一改PO上來讓你用~~ 先這樣!! 😮
sti20032000 Apr 7, 2006 最近收到2張已過期的裁決書內容如下: 違規時間:91年11月09ㄖ08:12 原舉發到案ㄖ:92年01月02ㄖ前 違規地點:未註明 舉發違規事實: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(56條1項11款) 處罰主文:一.罰鍰NT1200元限95年4月26ㄖ前繳納 二.自95年4月27ㄖ起加倍罰鍰2400元並限95年5月11ㄖ前繳納逾期依法強制執行 第二張為同ㄖ的17:41 因為年代久遠根本沒印象了,違規車輛為營業車已賣掉好久了 阿寬大大還有救嗎? 我對第二張有疑問~ 車子已賣掉.賣車時不事會查有沒有積欠罰單未繳嗎!?怎麼那時沒跟你說哩!? 路邊停車是可以去申訴~一個人在一生中只能申訴一次.跟他說你沒有收到停車單可能是飛走了還是其他因素.所以不能繳費!!
? [已註銷] Apr 7, 2006 路邊停車是可以去申訴~一個人在一生中只能申訴一次.跟他說你沒有收到停車單可能是飛走了還是其他因素.所以不能繳費!!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非也非也!!! 這是監理所或一些不是很清楚法理結構的人所散佈的錯誤訊息 真正的事實是 路邊停車未繳費....法律沒有規定怎麼罰!!! 所以根本就不能罰 過去幾年因為路邊停車未繳費被開紅單,去繳費的人 其實都是被政府搶劫了
熊 熊熊 Apr 8, 2006 路邊停車是可以去申訴~一個人在一生中只能申訴一次.跟他說你沒有收到停車單可能是飛走了還是其他因素.所以不能繳費!!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非也非也!!! 這是監理所或一些不是很清楚法理結構的人所散佈的錯誤訊息 真正的事實是 路邊停車未繳費....法律沒有規定怎麼罰!!! 所以根本就不能罰 過去幾年因為路邊停車未繳費被開紅單,去繳費的人 其實都是被政府搶劫了 寬大大 法律沒有規定怎麼罰,那它指的56條1項11款的內容是什麼?
? [已註銷] Apr 12, 2006 來囉~~今天才剛想到還有這一件事還沒回覆說 停車費逾繳異議狀 94交聲169 步驟 1、狀紙oo處填上,最後面異議人姓名處要蓋章 2、狀紙+裁決書影本+94交聲169= 一份完整狀,共做兩份 3、一份以雙掛號附回執寄監理所,一份自存(回執寄回來後訂在一起) 箇中法理明天再解釋~~ ps....94交聲169,就是我自己的車啦!!!!
熊 熊熊 Jun 15, 2006 哈哈哈 😁 😁 收到回信了,寬大大真是謝謝你,內容寫了一堆看也看不懂 :? 最後寫到應依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二十條,裁定如主文(主文是寫原處分撤銷)這樣就是不用罰了是嗎?
9 個評論
這個就是所謂的"路邊停車不繳費"的罰單
過期了被double的情形
一般人被開這種單多半摸摸鼻子繳錢了事
不過我硬是給他提出異議
然後板橋地院也"明察秋毫"的撤銷了原處分~~
明天星期五....比較沒空
週末我再把異議狀改一改PO上來讓你用~~
先這樣!!
😮
違規時間:91年11月09ㄖ08:12
原舉發到案ㄖ:92年01月02ㄖ前
違規地點:未註明
舉發違規事實: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(56條1項11款)
處罰主文:一.罰鍰NT1200元限95年4月26ㄖ前繳納
二.自95年4月27ㄖ起加倍罰鍰2400元並限95年5月11ㄖ前繳納逾期依法強制執行
第二張為同ㄖ的17:41
因為年代久遠根本沒印象了,違規車輛為營業車已賣掉好久了
阿寬大大還有救嗎?
我對第二張有疑問~
車子已賣掉.賣車時不事會查有沒有積欠罰單未繳嗎!?怎麼那時沒跟你說哩!?
路邊停車是可以去申訴~一個人在一生中只能申訴一次.跟他說你沒有收到停車單可能是飛走了還是其他因素.所以不能繳費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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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也非也!!!
這是監理所或一些不是很清楚法理結構的人所散佈的錯誤訊息
真正的事實是
路邊停車未繳費....法律沒有規定怎麼罰!!!
所以根本就不能罰
過去幾年因為路邊停車未繳費被開紅單,去繳費的人
其實都是被政府搶劫了
又懂一事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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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也非也!!!
這是監理所或一些不是很清楚法理結構的人所散佈的錯誤訊息
真正的事實是
路邊停車未繳費....法律沒有規定怎麼罰!!!
所以根本就不能罰
過去幾年因為路邊停車未繳費被開紅單,去繳費的人
其實都是被政府搶劫了
寬大大
法律沒有規定怎麼罰,那它指的56條1項11款的內容是什麼?
停車費逾繳異議狀
94交聲169
步驟
1、狀紙oo處填上,最後面異議人姓名處要蓋章
2、狀紙+裁決書影本+94交聲169= 一份完整狀,共做兩份
3、一份以雙掛號附回執寄監理所,一份自存(回執寄回來後訂在一起)
箇中法理明天再解釋~~
ps....94交聲169,就是我自己的車啦!!!!
收到回信了,寬大大真是謝謝你,內容寫了一堆看也看不懂 :? 最後寫到應依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二十條,裁定如主文(主文是寫原處分撤銷)這樣就是不用罰了是嗎?